苏乡合〔2008〕56号 各市乡镇企业管理局: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8中国•贵阳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的通知》(农办企〔2008〕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和企业意愿,自行组织参加该活动。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8中国•贵阳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博览会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