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法》实施6周年和《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省人大组织 对“一法一条例”的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以各级政府及执法主体为检查对象重点在发展环境建设情况;各项扶持资金落实情况;解决资金、人才、技术创新等制约因素情况;产业集群、全民创业、信用担保、融资情况;查处侵犯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情况;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机构建设情况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从6月开始,在各地进行本辖区检查的基础上,7月下旬省人大分别组织两个组赴保定、张家口两市及部分县(市、区)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采取听各市政府汇报,召开相关部门、重点企业的座谈会、查看执法相关资料、考察重点企业等方式。各市对《中小企业法》和《促进条例》的情况及其重视认真总结了几年来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各级中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积极的配合。 此次执法检查是我省第一次组织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执法检查。对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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