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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08-7-9 作者: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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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出台的《温州市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补助办法》,特对温州市专利技术产业化立项项目,按不高于该项目企业技术开发费总投入的15%给予适当补助,规定实行事后审核立项、直接核定决算并一次性补助的方式。
    该办法适用在温州市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且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并具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授权之日起有效期内实施产业化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对于立项的专利产业化项目,市财政科技经费一般按不高于该项目企业技术开发费总投入的15%给予适当补助;项目曾列入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并得到科技经费支持的,不再重复立项支持;每家申报单位当年限报一项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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