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市出台《关于全面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积极营造公平、宽松、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见》将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加快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意见》要求各镇都要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市、镇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可聘请一批创业辅导师及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为中小企业的创业、发展、提高,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援助、市场开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类服务。加快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体系建设。重点发展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企业融资、认证服务、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咨询、房地产评估、法律援助等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社会中介机构。每年评选8-10家示范中介机构。由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给予一定的补贴或奖励。组建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大力培育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让,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依托,加快组建行业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特别是要加快组建具有江阴产业特色的化纤、金属板材、汽车零部件、针织服装、新型建材等全市性行业协会。构建人力资源平台。大力开展以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提高企业员工素质的各类培训,为中小企业输送多层次的经营管理人才。
二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各镇、开发区各办事处根据本地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急需信贷支持的中小企业和项目,向市经贸局和人民银行推荐,由市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快速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完善和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2006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政府出资的担保企业注册资本的增资,至2010年,政府出资部分累计达1亿元。大力推进乡镇担保公司建设,积极探索市级担保机构与镇共建担保公司的新路子,各镇都要建立1家股份制担保公司。实施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奖励制度,提升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技术改造、人才培训、品牌培育、市场开拓以及全市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开展创业辅导、人才培训、技术研发、资金担保等服务的补贴奖励。
三是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领导和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力量,定期研究解决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大服务力度。各镇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与企业挂钩联系责任制。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党和国家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发展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宣传全市中小企业和企业家创业的经验,积极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无锡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