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环保领域,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一直为社会诟病。国外成功经验证明,越来越多的政府和国际组织倾向于运用经济杠杆来引导环保行为。政府主要利用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手段迫使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从而做到事前自愿减少污染,而不是事后再对污染进行治理。
今后,凡是申请上市或申请再融资的企业,必须先过环保关: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是否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有无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并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是否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在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中,明确规定化工、石化、电解铝、制药等14个行业中,未通过环保核查的企业将不得申请再融资,也不得申请上市。据了解,这不仅是环境保护部打出的第一记针对上市公司的环保重拳,也是国家在推出“绿色信贷”政策后运用经济杠杆来引导环保的又一重要举措,将有效改变经济发展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方式。 从“绿色信贷”到“绿色证券” 在环保领域,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一直为社会诟病。2004年2-5月,四川沱江发生了两起极为严重的污染事故,事故造成的损失之大,影响之恶劣,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虽然造成重大污染,可是按照当时的法律,肇事者川化集团只能被罚款100万元。 “在事故造成的巨大损失面前,百万元的罚款实在是杯水车薪。”业内一位知名人士向记者表示,“关、停、并、转”、“限批”等传统的环保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企业造成的污染,要真正从源头上治理污染,必须形成一种内部约束力,迫使企业自愿减少污染。 国外成功经验证明,越来越多的政府和国际组织倾向于运用经济杠杆来引导环保行为。政府主要运用税收、价格、信贷等经济手段来迫使企业将污染成本内部化,从而做到事前自愿减少污染,而不是事后再对污染进行治理。 为了引导我国企业自觉地走上环保之路,2007年7月,当时的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家银监会联合推出一项全新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自此,我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迈出了第一步。该项政策规定,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企业将不再可能获得银行的贷款。该项政策同时明确表示,绿色企业、环境表现优异的企业以及环保创业型企业,将优先获得贷款。 从一年前推出的“绿色信贷”,到一年后实施的“绿色证券”,以绿色经济杠杆来促进环保的做法已经赢得社会各界的认可。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认为,与传统的行政手段“外部约束”相比,环境经济政策是一种“内在约束”力量,具有促进环保技术创新、增强市场竞争力、降低环境治理与行政监控成本等优点。 压力和机遇并存 企业是节能减排的主体,因而针对广大企业推行的环保手段的创新和变革,必将推动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上述人士表示:“国家以经济杠杆推动环保,不仅会迫使企业自觉自愿地承担环保责任,也能激发企业积极研发新的技术和工艺,淘汰不利于环保的落后产品和项目,从而赢得资本市场的青睐。” “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绿色经济政策的实施得到市场的积极反应。国泰君安对钢铁行业的研究表明,这些政策将主要影响有IPO需求的中小企业,能引导行业内的公司将资金投向低能耗、低污染项目,对那些将资金投入设备改造、环境治理的企业来说是利好,也给行业本身提供了转型契机。 在绿色经济杠杆的撬动下,重视环保的上市公司也越来越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可。2008年1月,由深圳证券信息公司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推出的国内资本市场第一只社会责任型指数——泰达环保指数正式发布。统计显示,在2008年1月2日至7月7日期间,A股市场受国内外利空因素影响大幅下跌,代表市场整体的巨潮1000指数累计跌幅达到42.56%,而泰达环保指数表现较为抗跌,仅下跌32.04%,在巨潮系列指数中跌幅最小。 随着国家环保安全的执行标准提高,不少中小企业已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但资金和技术问题仍是他们面临的最大瓶颈。以被列入国家环保规划要重点治理的制药行业为例,该行业的中小企业目前面临巨大的压力。东方证券最近一份研究报告认为,产能小、工艺落后的中小医药企业将面临被淘汰的压力。报告同时表示,环保压力对制药行业产生很大影响,原料药产业洗牌效应表现得特别明显,一些原料药生产企业被迫停产或限产,从而改变了行业供需结构;另外,一大批企业面临是否搬迁、搬到哪里的问题。 对于环保欠账很多的中小医药企业来说,环保资金投入压力太大。“上市融资项目有可能改善企业环保水平,但环保本身又是上市融资的必要前提,这一矛盾企业没法自行解开”。北京一位规模较小的医药企业负责人颇感无奈地表示。 对此,不少市场人士呼吁,在银根紧缩、原材料价格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等多重因素作用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企业生存状态。在这种形势下,对于中小企业贷款、上市融资等环保问题,不能完全关上资本市场大门,而应适当给予出路,让其在发展中不断改善节能减排条件。 政策体系尚需完善 “绿色信贷”、“绿色证券”正在推动我国向绿色经济转型。然而,解决环保问题并非一时之事,环保部门和金融机构在推出一系列绿色经济政策后,还应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的建设,才能使这些具有“内在约束力”的政策落到实处。 上述人士认为,“绿色信贷”实施一年来,只是取得了局部性、阶段性的成果,与预期的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在他们看来,问题主要是体制不完善:一是内在激励机制不足,没有明确的奖惩措施;二是信息沟通不畅,地方环保部门发布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强,不适应银行审查信贷申请需要,而银行又缺乏执行“绿色信贷”的专门机构;三是“绿色信贷”的标准笼统,商业银行难以制定内部实施细则。 与之相比,“绿色证券”的可操作性更强。相关人士指出,环境保护部在推出“绿色证券”时,更多地将主动权抓在手中。环境保护部对想上市或再融资的公司能进行事先审查,而不像“绿色信贷”,只能将审查结果发给银行,让银行再做决定,从源头上限制了不符合环保要求企业的融资要求。在操作流程上,也更具体可行。“不过,由于上市公司缺乏环保监管,导致某些企业在成功融资后不兑现环保承诺,最终将环保风险完全转嫁给投资者。因此,无论是‘绿色信贷’还是‘绿色证券’,都必须进一步完善。”业内人士指出。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认为,在建立环境经济政策体系的过程中,公众的监督也很重要,社会监督使得企业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如果仅仅有一个绿色经济政策而没有相应的监督程序和办法,恐怕政策依然会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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