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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委、市政府创建全省民营经济最佳成长区三年行动纲要

发布时间:2006-12-15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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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全省民营经济最佳成长区,推进全市民营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力争三年再造一个无锡,构筑无锡新一轮经济发展新优势,特提出三年行动纲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富民强市”和争创“两个率先”先导区、示范区为目标,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主线,推进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引导和推动民营经济运行机制市场化、组织结构现代化、发展布局集约化、增长方式科技化,力争使我市民营经济的成长环境、企业规模、经济总量、发展水平、产业特色和贡献份额处于全省领先地位。 
2、创建全省民营经济最佳成长区。优化政策环境、服务环境、舆论环境和执法环境,为民营企业创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府服务和高效有力的支撑,使无锡成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最佳成长区乃至全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进地区。 
3、发展目标。到2007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350亿元,上交税金达到265亿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0亿元,固定资产投入占全社会的比重超过60%。到2007年底,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户数分别达到10万户和15万户,注册资本金达到2000亿元以上,从业人员新增30万人。 
二、重点工作 
4、构筑民营企业发展载体。坚持“工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的原则,优化工业布局,集聚优势资源,提高科技含量,努力形成特色。集中力量推动工业集中区上规模、创特色、出效益,形成一批以优势产业群为主体的特色工业集中区,不断增强集中区的吸引力和集聚力。按照“标准化建设、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模式,不断提升工业集中区整体竞争力。 
鼓励各类企业和投资联盟参与工业集中区的投资建设,完善工业集中区的配套设施,提高服务支撑能力,促进民营企业进区集聚发展。到2007年,全市工业集中区产出达到全市乡镇工业经济总量的75%左右。 
5、大力发展个体工商户。以体制、机制、政策和整合、提升、创新为突破口,面向长三角、面向全国、面向国际,加快构筑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高层次、多功能、开放式的现代市场体系,调整优化市场布局,培育形成一批在长三角乃至在全国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龙头型市场、大型市场、特色专业市场。到2007年,全市各类市场成交总额突破2000亿元,市场建设新增投入50亿元以上,培育形成年交易额超100亿元的龙头型市场10家,年交易额超20亿元的大型市场30家,超亿元市场50家以上。通过加大市场培育力度、加快市场发展步伐,壮大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载体,吸引和支持民众进入市场创业。到2007年,进入各类市场创业和从业的人数达到30万人以上。同时,加强对重点专业市场的统筹规划和政策导向,重点培育10家有地方产业特色、带动功能强的专业市场,催生“块状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 
6、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环境,建设好各类软件园、信息产业园、高新技术创业中心、留学生工作站,鼓励和支持有知识、有技能、有特殊专长、缺创业资本的科技人员直接进入创业,发展高、精、尖技术密集型民营企业。支持和促进民营科技创业园建设,实现集中区与科技创业园并轨发展,到2007年底,力争全市工业集中区中科技创业园的覆盖面达到40%以上。办好一年一度的“民营企业高新技术洽谈会”,努力形成国家级的科技对接平台,每年签约科技对接项目250个以上。每年新增省民营科技型企业120家,2007年底累计认定数达1000家。 
7、实施全民创业战略。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大力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保障创业、有利创业的社会氛围。通过舆论宣传、典型引路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在全社会弘扬以自主创业、艰苦创业为核心的新时期无锡人文精神,大力倡导敢冒风险、敢为人先、敢创新业的精神。鼓励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以及下岗职工、待业失业人员投资兴办或承包经营各类企业;大力培育民众投资市场,开发投资品种,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股、入股各类城市建设和社会设施项目。大力表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先进地区、单位和个人。在现有的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效益型、成长型五类十佳民营企业评选的基础上,增加评选“创业型”和“服务型”十佳民营企业。继续评选发展民营经济杰出贡献奖。大力推进“平安无锡”建设,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合法收入和合法财产,依法惩处侵害民营企业的不法行为,为创业者创造安心创业、放心致富的环境。 
8、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加强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引导民营企业大胆参与国际竞争,通过品牌延伸、资本渗透、跨国经营、海外合作等方式,拓展境外投资、生产及销售,获取跨国经营效益和发展空间。引导和推动具备一定条件的优势民营企业与跨国公司合资合作,扩大利用外资领域,加快经济国际化步伐。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到海外设立加工贸易企业,带动技术、设备和劳务输出,鼓励有条件的民营流通企业到境外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占领国际市场,到2007年,我市民营企业在境外投资兴业、设立窗口累计达80-100家。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培育规模型民营外贸企业,扩大产品出口。三年内每年新增自营进出口权企业500家,累计达到3000家,2007年自营出口创汇达到40亿美元以上。 
9、实施请进来、走出去战略。在招商引资方面,树立“有限空间、无限发展”理念,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坚持从具体项目做起的务实方法,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在请进来方面,坚持“三高三低”(高附加值、高效益、高科技含量,低能耗、低污染、低占地)的选资原则,设置用地最低投资密度标准,扩大标准厂房招商,致力于引进与本地产业密切相关的项目,提高项目投资强度、技术层次和产出水平,注重通过吸引资本输入,带动本地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三年内争取完成招商项目500个以上,签约总额超过500亿元。引导企业“走出去”加快扩张,把产业层次低、科技含量低、资源投入产出比例低的项目向后发地区转移,鼓励民营企业到资源产地建立基地,到中心城市建立技术创新和市场开发机构。鼓励民营企业把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优势有机整合起来,积极参与市内外国企改革,实现裂变式扩张。每年召开3-5次走出去投资说明会,推动产业梯度转移和对外投资。 
组织民营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实行政策补贴等办法,支持民营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等,帮助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和国际采购链,拓宽市场空间。 
10、实施企业家培训战略。贯彻“创新、实用、竞争、服务”的要求,关爱民营企业家成长,催生一代领军人才,设立“民营企业家培训基金”。分层次组织培训,分类落实培训对象,分档次设计培训内容,分口子落实培训经费,以创业辅导、资本经营、现代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企业经营实务等为重点,组织专家专题讲座,举办各类专业培训活动,每年培训人数不少于1万人次,三年累计培训3万人次以上。搭建与国内外著名大学合作办学的平台,建立无锡民营企业教学基地,举办高层专修班,在民营企业家中实施MBA、EMBA培训计划,每年重点组织10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到国内著名院校研修MBA、EMBA。每年举办“看一流企业、学一流经验、创一流业绩”活动,组织民营企业家外出参观考察,开拓眼界,增强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大力开展优秀民营企业家评比活动,积极推荐一批民营企业家成为全国、省级优秀民营企业家和全国劳动模范。积极吸收符合条件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入党,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民营企业家到各级人大、政协任职。引导和激励民营企业家参与光彩事业,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11、培育规模经营优势。引导民营企业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的前提下,实施有计划、有组织、有成效的兼并联合。鼓励有实力的规模企业实行产品经营与资本经营相结合,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联合兼并,组建一批产业关联度大、规模经济要求高、资金技术密集的大型企业,加速优势企业的发展壮大。实施“小巨人”工程,实行滚动发展机制,加强跟踪服务。继续实行各级政府部门、领导与重点企业挂钩联系制度,帮助企业制订中、远期发展规划,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建立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小巨人”企业迅速成长壮大。到2007年,形成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民营企业600家,其中超10亿元的80家,超50亿元的15家,超100亿元的6家。 
12、培育产品品牌优势。引导民营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实施品牌战略,以品牌拓市场、上规模、创效益。鼓励民营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出口名牌、国家免检产品。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中国出口名牌的企业予以一定奖励。到2007年,新增全国驰名商标3个,累计达7个;新增中国名牌产品5个,累计达13个;新增江苏省著名商标100个,累计达220个;新增江苏省名牌产品50个,累计达140个;新增无锡市名牌产品150个,累计达350个;新增市知名商标200个,累计达550个,力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的数量在全国、全省兄弟城市中名列前茅。 
13、培育产业集聚优势。根据我市各区域的发展条件和经济基础,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加快形成一批具有鲜明产业特色的民营工业聚集区。力争到2007年底形成优势产业集群15个,重点形成汽车产业、IT产业、纺织出口产业、环保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等,增强特色优势产业高聚集、远辐射和强带动效应。大力发展块状经济,依托现有的产业集聚区,加大扶持和投入力度,聚合各种生产要素,拉长产业链,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增强产业集聚区的技术创新能力,鼓励重点企业加强新品开发,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积极扶持产业集聚区服务机构的建设,三年内争取建成15个公共技术开发平台、技术服务平台和技术转让交易平台。 
14、培育资本经营优势。充分发挥“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倍增和催化作用,促使一批民营企业融入资本市场。加强辅导,优化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提高资本运作能力,争取有更多的企业在中小企业创业板上市,实现传统企业向现代企业的嬗变。积极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赴新加坡、香港等地境外上市,拓宽融资渠道。重点抓好100家拟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与引导工作,通过三年的努力,争取有20家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或步入融资轨道,使上市民营企业总数达40家,培育上市辅导期企业40家,培育上市后备企业60家。 
15、培育企业机制优势。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民营企业加快建立科学、规范的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具备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通过向社会募股、向企业员工转让部分股权以及企业兼并、联合、参股等形式,建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到2007年底,力争在营业收入超千万元的企业中,30%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中有100家企业达到示范企业标准。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基础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财务、用工、分配、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责任监督体系,积极吸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16、加强行政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协调和督查作用,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网络。全面加强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定、舆论宣传、统计考核、招商引资、统筹协调、管理服务和督促检查,推进民营经济持续强劲发展。每年举办好银企授信、招商月、民高会等重大活动。各市(县)、区相应建立精干高效的工作机构,形成上下贯通的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推进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民营经济投诉中心的作用,健全投诉查处反馈体系,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无锡日报设立民营经济专版,电视、广播设立民营经济专栏专题,开展“民营创业在无锡”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17、加强政策引导,营造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有关政策,加大对我市民营经济发展“50”条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解决政策落实中的截留梗阻等问题,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种“潜规则”。不断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度,确保政策的全面落实。凡是上级已有政策规定的,都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用足用活用好;凡是外地已经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都要学习借鉴;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18、完善融资体系,缓解瓶颈制约。积极推进银行与企业的合作,做大授信盘子。鼓励银行为有市场、有产品、有生产能力、缺资金的“三有一缺”企业和广大中小型、初创型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每年签约授信企业争取达到800家以上,授信额度超过300亿元。充分发挥信用担保机构服务和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的作用。每年新增担保公司8家左右,到2007年底达到60家;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每年增长20%以上,到2007年底达到35亿元;担保公司年末担保余额每年增长20%以上,到2007年达到160亿元以上,保持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星级担保公司评定活动,提高银行对担保公司的认可度,合理放大担保倍数。创建全市区域性再担保机构,加强对担保公司的行业管理,建立并不断强化行业自律机制。进一步拓宽金融服务内容,积极为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办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提供本外币信用证、保函、外汇结售汇业务等。积极拓展融资租赁等新的融资渠道,帮助民营企业降低创业成本。 
19、健全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网络,2005年各市(县)区服务中心全面建立并投入运行,乡镇街道建立服务中心的面达到30%。到2007年底,市、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三级服务体系全面建立,形成以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支撑,覆盖全市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服务体系。加强中小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包括信用登记、信用征集、信用评价和信用发布在内的完整的评价体系。2005年基本完成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框架的构建,并开展500家规模企业的综合信用评级。到2007年底,力争50%以上的规模企业进入诚信体系建设范畴。对信用度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对失信企业依法予以惩戒,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创建全市中小企业项目库,包括“请进来、走出去”项目库、“三有一缺”企业项目库、上市企业及后备企业项目库、对上争取项目库等,及时掌握发展动态,及时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20、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民企发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全面公开和落实工商登记、税费征收、融资担保、土地使用、外贸出口等方面的扶持政策,并适当给予倾斜。提高扶持资金的放大效应和使用效果。市(县)区财政都要相应加强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扶持,市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相关市(县)、区必须按规定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制定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监管水平和使用效益。鼓励发展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担保机构,积极兴建再担保机构,建立财政、银行、担保公司合理分担风险损失的机制,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奖励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担保公司,帮助运作规范的担保公司争取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优惠政策,在安排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技术改造、市科技三项经费、产业导向资金等方面,真正做到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视同仁。 
21、加大考核力度,确保目标完成。把民营经济发展列入全市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建立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计划和统计制度,形成快捷有效的统计预警体系。强化民营经济发展目标和工作责任的检查考核,对目标完成情况“按月点评、按季公布、年度考核”,每月对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每季在无锡日报公布各市(县)、区民营经济发展的业绩,激励全市上下你追我赶、争先进位。加大激励力度,试行市(县)、区责任制考核保证金制度,年终由市民营办按完成目标责任的实绩奖罚,做到责任分明、考核分明、奖惩分明,确保完成各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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