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共有223个省定经济薄弱村。两年来,我们按照“政府推动、企业参与、政策激励、合作共赢”原则,组织19个有实力的企业与经济薄弱村结对帮扶。在帮扶工作中着重强化“三点认识”,突出“四个重点”,今后一个时期将强力落实“五项举措”,推进经济薄弱村“八有”建设,加快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强化“三点认识”,充分调动村企双方积极性
为进一步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们在实践中着力强化和积极宣传村企结对帮扶的“三点认识”:
一是开展村企结对帮扶是加快经济薄弱村“八有”建设的有效途径。经济薄弱村基础设施较差,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低收入人口较多,自我发展能力较弱。要加快“八有”建设,必须借助外力支持,激活内力发展,形成合力推动。
二是开展村企结对帮扶是实现经济薄弱村“双增”的有效措施。实施村企结对帮扶是工业反哺农业的直接形式,体现了“集体增收要有工业经济支撑,农民增收要有特色产业支撑”的扶贫工作思路、发展把“根”留住的扶贫经济理念。
三是开展村企结对帮扶是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式。经济薄弱村是全面小康和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难点。动员和组织实力较强的企业开展村企结对帮扶,能够为帮扶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也体现了全面调动社会力量帮扶的精神。
二、突出“四个重点”,扎实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工作
两年来,我市组织的19家有实力的企业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共投入帮扶资金960.23万元,实施项目75个,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突出集体经济增收,重抓优势资源开发。2005年底前,全市223个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基本为零,每村平均负债10万元以上,村集体无力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市淮钢集团与盱眙县团结村结对帮扶,去年以来共投入资金120万元,利用该村山石资源优势,帮助该村建成一个水泥制砖厂,今年4月份已投产。按照承包合同,平均每年上缴村集体承包金8.4万元,并吸纳20多名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在厂做工,工资月收入在800元以上,低收入农户实现了当年脱贫,还带动了30多户农户搞起了运输。到目前为止,全市在省、市、县(区)三级帮扶单位的支持下,已有132个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实现零的突破,最高的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
二是突出农民增收,重抓高效农业发展。2005年底,全市经济薄弱村高效农田面积仅占耕地总面积的7%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来自高效农业的比重仅为5%左右。通过企业帮扶发展,有效帮助农民克服了“四怕”心理(即:怕资金投入,怕担风险,怕没技术,怕没市场)。华能淮阴电厂两年共投入30万元为楚州区高仇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发展大棚菌菇项目,兑现了指导农民种、帮助农民卖的承诺,推动了农民发展高效农业的积极性。该村高效农业亩均纯收入已达4000元以上。去年以来,19个企业在结对帮扶的19个经济薄弱村投入121万元,发展高效农业面积906亩,促进了帮扶村的农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帮扶村的农民收入。
三是突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重抓基础设施投入。经济薄弱村普遍存在交通不便,基础设施配套滞后等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薄弱村的发展。市烟草公司两年来共投入帮扶资金72万元,其中用于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到42万元,为涟水县朱前村新铺砂石路4000米,新建电站5座、涵洞27个。全市19个企业两年来共投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达到340万元,使各帮扶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极大改善,为农民脱贫致富创造了条件。
四是突出项目引进,重抓招商引资。招商引资是我市当前加快经济发展的主要抓手,更是企业结对帮扶的一项主要工作。帮扶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不仅帮助村“引”项目,而且还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建项目。淮安供电公司根据自身行业的需求,2005年投入3000多万元为帮扶单位吴城镇兴办淮安市钢结构厂,年产值亿元以上,每年税收200万元以上;2006年又为帮扶的姜庄村兴办了水泥制品厂,不仅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而且为低收入农户的脱贫创造了条件。目前,全市19个企业共为帮扶村引进8个项目,总投入6800万元。
三、落实“五项举措”,推动村企结对帮扶深入开展
两年来的实践,我们感到村企结对帮扶的“造血”功能日益增强,帮扶的成效十分明显。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和推进工作。
一是加大组织和动员力度。将本次会议精神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召开村企结对帮扶动员会议,组织更多的有实力的企业加入村企结对帮扶。
二是明确村企结对帮扶单位。在19家企业结对帮扶基础上,加快实现223个经济薄弱村村企结对帮扶全覆盖。
三是明确帮扶责任。重点明确各帮扶企业的牵头部门,明确企业帮扶的主要职责,明确企业年度内投入的基本任务,明确各帮扶企业的分管负责人。
四是加大激励力度。一是将开展村企结对帮扶工作作为企业申报项目的优先条件;二是对帮扶企业捐赠的资金,企业可以凭各级扶贫部门及省、市委驻县(区)扶贫工作队出具的专用捐赠票据,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税前列支;三是对企业投资公益性基础设施或社会事业建设,企业捐资达到项目所需投资的50%以上,允许以企业或企业家个人冠名;四是企业结对帮扶的实绩作为申报省、市文明单位的必要条件;五是建立村企结对帮扶表彰奖励制度。 五是强化督查考核。把村企结对帮扶工作纳入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考评内容,各级政府建立村企结对帮扶工作的督查制度,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全市村企结对帮扶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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